壹、公文依據 : 南市教課(一)字第 1132536891 號
貳、公文內容:
國教署為基於本土語文學習之持續性,調整舊生選習語別之機制,舊生毋須再每學年調查語言學習狀況;倘舊生因配合家長(家庭)母語轉換
需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有轉換選習語別時,請學校規劃並提供申請機制,設計表格提供學生填寫,經家長簽章同意後繳回並開課。
參、申請說明 :
一、基於本土語文學習之持續性,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及興趣, 鼓勵學生持續學習同一種語文為原則。倘確有更換語文類別之需求,
應持續至少一年方得更換。
二、月津國小主要開課語別為閩南語,選修其他語系學生需在原班上閩南語時段,另外抽離上課。若排課時段有困難,會利用早自修時間或生活領域、
彈性 課程時間上課。語言選習人數較少之語別課程,將視師資狀況與其他班級學生共同上課或安排以遠距直播方式進行課程。
三、選修本土語言別只能選一種,會列入本土語學期成績,建議請依家長母語為優先考量。
四、故自 113 學年度起,舊生每學年不另行調查,惟需更換語別,請於前一學年度下學期 3 月 31 日前向學校提出申請(須填寫申請表並
由家長親自簽名才算完成申請程序),若不更換則無須提出申請。
五、申請表請自行下載列印或至教務組領取紙本。